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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盐酸洛美沙星

  • 生产企业:

    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Lomefloxacin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 商品名:

    普立特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193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山西大同

  • 剂型:

    注射剂

  • 包装:

    0.1g

  • 规格:

    0.1g(按C17H19F2N3O3计算)

  • 生产地址:

    山西省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药园区

  • 批准日期:

    2015-08-31

  • 药品本位码:

    86902918000335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药物过量】

    逾量的处理:支持疗法和对症处理。
    大鼠和小鼠大剂量服用本品时,会出现流涎、震颤、活动度降低、呼吸困难、阵挛性惊厥直至死亡。

    【药物毒理】

    1.药理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
    本品通过作用于细菌细胞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起杀菌作用。
    2.毒理:本品仅在用CHO/HGPRT方法进行的体外致突变试验中,浓度≥226μg/ml时有微弱的阳性反应。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1.本品静脉滴注后血药峰浓度(Cmax)为9.00±2.72mg/L。
    2.本品体内分布广,组织穿透性好,在皮肤、痰液、扁桃体、前列腺、胆囊、泪液、唾液和齿龈等组织中的药物浓度均达到或高于血药浓度,血消除半衰期(t1/2()约为7~8小时。
    3.本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给药后48小时约可自尿中以药物原形排出给药量的60%~80%,仅少量(5%)在体内代谢,胆汁排泄约10%。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
    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
    5.骨和关节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其中光敏反应较其他常用喹诺酮类多见。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BUN值升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5)静脉炎。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肺炎

  • 1.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本品静滴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6.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小儿可充分权衡利弊后应用本品。
    7.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8.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9.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一次0.2g,一日2次。尿路感染一次0.1g,一日2次,疗程7-14天。临用前将本品溶于5%~10%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250ml中缓慢滴注。

    【性状】

    本品为白色粉末或疏松块状物。

  • 本品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 1.本品对茶碱类药物和咖啡因的肝内代谢、体内清除过程影响小。
    2.与芬布芬合用可致中枢兴奋、癫痫发作。
    3.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使平均曲线下面积(AUC)增大63%,平均达峰时间(tmax)延长50%,平均峰浓度(Cmax)增高4%;故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4.可加强口服抗凝药如华法林等的作用,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及其他项目。
    5.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6.与环孢素合用,可使环孢素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