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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叶解毒颗粒

  • 生产企业:

    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647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湖南常德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12g*12袋/盒。

  • 规格:

    每袋装12g,每袋装7g

  • 生产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德山高新技术工业园

  • 批准日期:

    2014-11-12

  • 药品本位码:

    86905020000361;86905020000354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5020000361[每袋装7g];86905020000354[每袋装12g]

  • 【品牌】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抗菌、抗病毒、抗炎、消肿、解热、止咳、祛痰、镇痛、利尿等。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清热解毒,辛凉解表,清暑利湿,生津利咽。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感冒咳嗽,咽喉炎,口干,咽喉肿痛,小便短赤,预防中暑。

  • 尚不明确。

  • 外感风热,风热感冒,咳嗽,咽喉炎,中暑,流行性感冒,咽炎,风热感冒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或兼挟暑湿者。症见:发热恶寒,汗出热不退,鼻塞流涕,咳嗽,咽痛,头痛,身重倦怠,口干口渴,小便短赤。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涩。

  •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