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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龙咳喘宁片

  • 生产企业:

    大连天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149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辽宁大连

  • 剂型:

    片剂

  • 包装:

    0.34g*60片/盒

  • 规格:

    每片重0.34g(薄膜衣片,相当于原药材1g)

  • 生产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日路17号-1、2、3号

  • 批准日期:

    2015-07-30

  • 药品本位码:

    86901134000044

  • 【品牌】

    精瑞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止咳化痰,降气平喘。用于风寒或痰湿阻肺引起的咳嗽,气喘,痰涎壅盛等症;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

  • 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风寒,痰湿阻肺,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

  • 1.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2.服药期间忌烟、酒、猪肉及生冷食物。

  • 1.服药期间忌烟、酒、猪肉及生冷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避光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气芳香,味微苦而甜。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