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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普鲁卡因片

  • 生产企业: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ProcaineHydrochlorideTablet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2021093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天津

  • 剂型:

    片剂

  • 包装:

    0.1g

  • 规格:

    0.1g

  • 生产地址: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 批准日期:

    2015-09-28

  • 药品本位码:

    86900886000531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本品用于缓解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征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症状。

  • 个别患者可发生头晕、恶心、嗜睡或兴奋。

  • 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叹气后舒服,假期综合症,叹气后舒服,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 1.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2.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 1.严格按照本说明书给药。
    2.营养不良、饥饿状态易出现毒性反应,应予减量。
    3.本品不能与磺胺类、对氨基苯甲酸、毒扁豆碱及新斯的明等同时服用。

  •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2片(一次服用或分二次服用),连续服用12天为一个疗程,停药18天继续服用下一个疗程。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1.可加强肌松药的作用,使肌松药作用时间延长,与肌松药合用时宜减少肌松药的用量。
    2.本品中普鲁卡因可减弱磺胺类药物的药效,不宜同时应用磺胺类药物。
    3.本品可增强洋地黄类药物的作用,合用可导致其毒性反应。
    4.新斯的明等抗胆碱酯酶药物可干扰本品代谢,使本品毒性增强,忌联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