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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氨溴索分散片

日期:2018-12-07
盐酸氨溴索分散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0188

英文名称:Ambroxol Hydrochloride Dispersible Tablet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片剂

规格:30毫克

生产地址:烟台市福山区电信路530号

批准日期:2015-05-22

药品本位码:86904235000241

适应症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品牌

仁和

不良反应

1.通常能很好耐受。过敏反应极少出现,主要为皮疹。
2.极少病例报道出现严重的急性过敏性反应,但其与盐酸氨溴索的相关性尚不能肯定,这类病人通常对其他物质亦产生过敏。

相关疾病

痰液分泌异常,排痰不良,急性呼吸道疾病,慢性呼吸道疾病,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

禁忌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分过敏者不宜使用。

注意事项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建议剂量为每公斤体重1.2-1.6mg/天。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抗生素(阿莫西林、头孢呋新、红霉素、强力霉素)同时服用,可导致抗生素在肺组织浓度升高。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迄今无有关过量症状的报道,如发生,则应对症处理。

药物毒理

1.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粘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
2.还可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药代动力学

1.盐酸氨溴索口服吸收快且几乎完全,达峰时间在0.5~3小时之间。
2.在治疗范围内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90%,从血液至组织的分布快且显著,肺脏为主要靶器官。
3.血浆半衰期为7~12小时,未见累积效应。
4.盐酸氨溴索主要在肝脏以结合形式代谢,约90%由肾脏清除。

贮藏

遮光,密闭,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YBI-104832006

用法用量

1.成人:每天3次,每次1片成人:若每天2次,每次2片服用,可提高疗效。
2.儿童:建议剂量为每公斤体重1.2-1.6mg/天。
3.服药时应在餐后以液体送服。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味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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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山东烟台

编号:鲁20160106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370611865058500L

法定代表人:李百开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辛仁东

日常监管机构:烟台市福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董彩荣、周旭生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李百开

质量负责人:冯景辉

注册地址:烟台市福山区电信路530号

生产地址:烟台市福山区电信路530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滴丸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北路22-1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滴丸剂***

生产范围:烟台市福山区电信路530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滴丸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北路22-1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滴丸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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