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

日期:2018-12-15
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3579

英文名称:Cremor Mentholi Compositu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山东

剂型:软膏剂

规格:每克含冰片:5mg;薄荷脑:35mg;合成樟脑:56mg;麝香草酚:2.5mg;水杨酸甲酯:30mg;丙酸倍氯米松:0.1mg

生产地址:山东省梁山县公明路中段

批准日期:2015-02-04

药品本位码:86904121000034

适应症

具有消炎、镇痛、止痒、抗菌、局部麻醉作用。用于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

不良反应

偶见轻度红斑、丘疹和皮肤瘙痒等刺激症状,若出现这些情况,应即停用,必要时请教医师。

相关疾病

制药业引起的皮肤病,蚊子叮咬,家族性良性天疱疮,家族性良性慢性天疱疮,家族性慢性良性大疱疮,复发性皮肤坏死性嗜酸粒细胞血管炎,血卟啉病,蚊子叮咬,皮炎

禁忌

1.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注意事项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运动员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15岁以下儿童请遵医嘱使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忌与其他外用药物同时使用。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丙酸倍氯米松是一种强效局部用糖皮质激素,能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冰片有止痛消肿作用;薄荷脑局部应用时,有促进血循环及消炎、止痒等作用,可用于消炎、止痒、止痛、减轻水肿等;水杨酸甲酯能透入皮肤而吸收。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外用,涂于患处及周围,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薄荷香气。

上一篇:维A酸片

下一篇:维胺酯胶囊

相关推荐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山东

编号:鲁20160152

分类码:HabCab

机构代码:91370832613666083W

法定代表人:刘洪亮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辛仁东

日常监管机构: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李大鹏、樊兆虎、吴瑞良、王忠诚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刘洪亮

质量负责人:袁泽飞

注册地址:山东省梁山县公明路中段

生产地址:山东省梁山县公明路中段:软膏剂(含激素类)、乳膏剂(含激素类)、片剂、硬胶囊剂、精神药品、原料药***

生产范围:山东省梁山县公明路中段:软膏剂(含激素类)、乳膏剂(含激素类)、片剂、硬胶囊剂、精神药品(扎来普隆片);原料药(维A酸、维胺酯、利拉萘酯)***

联系我们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话:0000000000

手机:

传真:

邮箱:0000000000@qq.com

Q Q:

公司网站:http://www.surgview.com/qy/sdlfzyyxgs/

商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