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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A酸片

日期:2018-12-15
维A酸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494

英文名称:Tretinoin Tablets

商品名:艾力可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山东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生产地址:山东省梁山县公明路中段

批准日期:2015-02-04

药品本位码:86904121000188

适应症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不良反应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
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
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
4.肝功能受损。
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相关疾病

风热疮,掌跖脓疱病,扁平苔癣,扁平红苔癣,紫癜风,蕈样真菌病,蕈样霉菌病,寻常疣

禁忌

妊娠妇女;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注意事项

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itB1、VitB6等同服,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有致畸性,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及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免实验。

儿童用药

儿童慎用。

老人用药

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应避免与维生素A及四环素同服。

药物过量

内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减少使用剂量,或暂停使用。

药物毒理

本品为细胞诱导分化药。维A酸是维生素A的代谢中间体,主要影响骨的生长与上皮代谢。通过调节表皮细胞的有丝分裂和表皮细胞的更新,促进正常角化,影响上皮代谢,对上皮角细胞的生长和角质层的脱落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可促使已有的粉刺去除,同时又抑制新的粉刺;可阻止角质栓的堵塞,对角蛋白的合成有抑制作用。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吸收良好,2~3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吸收后与维生素A在体内的主要代谢产物和活性形式相同,主要是在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的催化下生成葡萄糖醛酯代谢物而排出体外。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由胆汁和尿中排出。

贮藏

遮光、密闭、阴凉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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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山东

编号:鲁20160152

分类码:HabCab

机构代码:91370832613666083W

法定代表人:刘洪亮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辛仁东

日常监管机构: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李大鹏、樊兆虎、吴瑞良、王忠诚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刘洪亮

质量负责人:袁泽飞

注册地址:山东省梁山县公明路中段

生产地址:山东省梁山县公明路中段:软膏剂(含激素类)、乳膏剂(含激素类)、片剂、硬胶囊剂、精神药品、原料药***

生产范围:山东省梁山县公明路中段:软膏剂(含激素类)、乳膏剂(含激素类)、片剂、硬胶囊剂、精神药品(扎来普隆片);原料药(维A酸、维胺酯、利拉萘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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