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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康胶囊

日期:2018-12-08
颈康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56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内蒙古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3g

生产地址:内蒙古五原县隆兴昌镇团结路

批准日期:2013-06-03

药品本位码:86903917001279

适应症

补肾、活血、止痛。用于肾虚血瘀所致的颈椎病,症见:颈项胀痛麻木、活动不利,头晕耳鸣等。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补肾,活血,止痛,肾虚血瘀,颈椎病,颈项胀痛,颈项麻木,活血

禁忌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之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YBZ12632009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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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

编号:内20160015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911508211172650294

法定代表人:李兰计

发证日期:2015-12-26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杨玺

日常监管机构: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文萍 张雄 任冉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梁丽珍

质量负责人:马耀

注册地址: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团结路

生产地址: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团结路:片剂,硬胶囊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团结路;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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