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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滴眼液(酵母)

日期:2018-12-10
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滴眼液(酵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20016

英文名称:Recombinant Human Epidermal Growth Factor Eye Drops

商品名:易贝

产品类别:生物制品

剂型:眼用制剂

规格:20000IU(40μg)/2ml/支;30000IU(60μg)/3ml/支;40000IU(80μg)/4ml/支

生产地址:桂林市高新区骖鸾路36号

批准日期:2015-08-08

药品本位码:86905198000057;86905198000064;86905198000019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5198000057[30000IU(60μg)/3ml/支];86905198000064[20000IU(40μg)/2ml/支];86905198000019[40000IU(80μg)/4ml/支]

适应症

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包括角膜机械性损伤、各种角膜手术后、轻度干眼症伴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度化学烧伤等。

品牌

易贝

不良反应

本品未明显不良反应。

相关疾病

角膜机械性损伤,轻度干眼症,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度化学烧伤,轻度干眼症,适用于角膜移值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药液、如药液有浑浊、絮凝情况,不得使用。
2.本滴眼液开启后,应在一周内使用.
3.应注意不同适应症的其他对症治疗.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限工伤保险

外用药

有效期

1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本品的活性成分为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rhEGF),可促进角膜上皮细胞的再生,从而缩短受损角膜的愈合时间。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2-8℃冰箱保存。

用法用量

滴眼,每次2-3滴,每日4次。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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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西桂林

编号:桂20160092

分类码:Sb

机构代码:914503007188250791

法定代表人:杨洪铭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文东旭

日常监管机构: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任忠、肖宵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杨洪铭

质量负责人:黄启斌

注册地址:桂林市高新区骖鸾路36号

生产地址:广西桂林市高新区骖鸾路36号: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滴眼液(滴眼剂),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凝胶剂)***

生产范围:广西桂林市高新区骖鸾路36号: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凝胶剂),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滴眼液(滴眼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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