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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川贝清喉喷雾剂

日期:2018-12-13
复方川贝清喉喷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427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喷雾剂

规格:每瓶装20ml

生产地址:崇州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世纪大道189号

批准日期:2015-04-29

药品本位码:86902047000022

适应症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可缓解急性咽炎所致的咽部疼痛不适,咽干灼热。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咽炎,急性咽炎,急性咽炎

禁忌

孕妇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喷于咽部,一次8~10喷,一日数次,一日总给药量1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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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四川

编号:川20160206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71602070-1

法定代表人:周凌

发证日期:2018-07-3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庆营

日常监管机构: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贺涛、张伟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周可

质量负责人:唐怀君

注册地址:崇州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世纪大道189号

生产地址:崇州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世纪大道189号:溶液剂,喷雾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含外用)***

生产范围:崇州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世纪大道189号:溶液剂(含外用),喷雾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含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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