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实行退热药、抗病、抗菌药(以下简称“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措施,以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8月9日,山西省药监局针对这一措施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 根据相关要求,自7月29日起,山西省零售药店加强购药人员筛查,在销售“一退两抗”药品时,必须查验购药人员身份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对购药人进行体温测量,查验购药人码和行程码信息,询问近期旅居史;严禁向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显示黄色和红色)或行程码显示14天内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出售相关药品,规劝引导其到属地卫健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将购药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办。 山西省药监局对省、市、县三级药品监管人员和药品零售门店员工进行培训,共培训监管人员300余人,培训企业药品销售人员1.4万余人,实现全省暂停销售管控解除与实名登记的无缝衔接。 “为落实落细这项工作,我们采取了一些配套跟进措施,比如,开发了登记销售系统辅助插件,避免对近400个应登记药品进行销售时,操作人员漏登记、错登记的行为发生。”山西省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张雪航介绍,该局还建立全省登记销售基础数据库,采取全省分类分区的差异化管理措施。 截至目前,山西14030家药品零售企业全部开展系统注册使用,共采集销售信息1343万余条,已推送预警信息1065条。 根据要求,该省药品零售如果没有扫码、无法在系统安装插件,属地监管部门会要求药店暂停“一退两抗”药品销售,抓紧完成升级改造。在满足相关硬件、软件条件,由属地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一退两抗”药品登记销售。 山西省药监局对督导检查中存在问题的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山西省药监局副局长李庭芳说,全省各级药监部门共约谈药品零售连锁总部7家、零售药店978家,采取风险管控措施42家,警告26家,责令整改132家,对74家企业采取暂停销售“一退两抗”管控措施,立案79起,全部予以核查处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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