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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鱼腥草糖浆

  • 生产企业:

    黑龙江中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80606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黑龙江

  • 剂型:

    糖浆剂

  • 包装:

    10ml*10支/盒

  •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每支装20毫升;每支装60毫升;每支装100毫升

  • 生产地址:

    黑龙江省庆安县东城区

  • 批准日期:

    2013-07-23

  • 药品本位码:

    86903804000200;86903804000248;86903804000255;86903804000262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3804000200[每支装10毫升];86903804000248[每支装20毫升];86903804000255[每支装60毫升];86903804000262[每支装100毫升]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主要有抗菌,抗病毒,增强机体免疫功能等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 尚不明确

  • 外感风热,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急性咽炎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涩。久置有少许摇之易散的沉淀。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