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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开灵注射液

  • 生产企业: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880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河北石家庄

  • 剂型:

    注射剂

  • 包装:

    10ml*5支/盒

  • 规格:

    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石栾大街168号

  • 批准日期:

    2015-07-30

  • 药品本位码:

    86902646000041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1.具有解热作用。能抑制细菌内毒素和内生致热原引起的家兔发热反应。  
    2.具有保护脑组织作用。能延长易感型自发性高血压大鼠的生存期和卒中后的存活时间,促进脑出血灶的吸收。能改善自体血凝块致脑血肿家兔的血气异常,降低血-脑脊液屏障通透性,促进脑组织内血肿的吸收。本品可抑制神经细胞凋亡的发生,减少凋亡及坏死细胞。  
    3.具有抗肝损伤作用。能明显缩小四氯化碳致肝损伤大鼠的肝细胞变性和坏死范围,增加肝细胞内RNA和蛋白质的含量,增强肝细胞线粒体上的氧化还原酶的活性。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本品清热解毒,化痰通络,醒神开窍。用于热病,神昏,中风偏瘫,神志不清;急性肝炎、上呼吸道感染、肺炎、脑血栓形成、脑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偶有过敏反应,可见皮疹、面红、局部疼痛等。

  • 脑血栓,脑出血,中风,急性肝炎,呼吸道感染,肺炎,上呼吸道感染

  • 禁用于过敏体质者。

  • 1.有表证恶寒发热者﹑药物过敏史者慎用。
    2.如出现过敏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做脱敏处理。
    3.本品如产生沉淀或浑浊时不得使用。如经10%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出现浑浊亦不得使用。
    4.药物配伍:到目前为止,已确认清开灵注射液不能与硫酸庆大霉素﹑青霉素G钾﹑肾上腺素﹑阿拉明﹑乳糖酸红霉素﹑多巴胺﹑山梗菜碱﹑硫酸美芬丁胺等药物配伍使用。
    5.清开灵注射液稀释以后,必须在4小时以内使用。
    6.输液速度:注意滴速勿快,儿童以20~40滴/分为宜,成年人以40~60滴/分为宜。
    7.如病情需要,与一些不宜配伍的药物合用时,应立即更换液体及输液器,防止2种药物在血液中混合发生配伍反应,并延长2种药物间隔滴入的时间,或可用生理盐水或其他液体将2种药物间隔分开,不同时输入。

  • 【贮藏】

    密闭。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1.肌内注射,一日2~4ml。
    2.重症患者静脉滴注,一日2~4支(20~40ml),以10%葡萄糖注射液200ml或氯化钠注射液100ml稀释后使用。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或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到目前为止,已确认清开灵注射液不能与以下药物配伍使用
    1.氨基糖苷类:丁胺卡那、卡那霉素、硫酸庆大霉素;
    2.青霉素类及头孢菌素类:青霉素G钾、头孢噻肟、头孢曲松;
    3.喹诺酮类:诺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洛美沙星、氟罗沙星;
    4.林可霉素、小诺新霉素、乳糖酸红霉素、阿奇霉素、肾上腺素、阿拉明、多巴胺、山梗菜碱、硫酸美芬丁胺、维生素B6、葡萄糖酸钙、盐酸川芎嗪注射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