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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咳嗽颗粒

  • 生产企业: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881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药用复合膜,每盒10g*10袋。

  • 规格:

    每袋重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生产地址:

    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

  • 批准日期:

    2015-09-10

  • 药品本位码:

    86905237000208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尚不明确。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感冒发热,头痛,咳嗽,感冒发热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避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三册WS3-B-0652-91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