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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 生产企业: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Metronidazole and Fenbufen Capsule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3541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海南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12粒/盒

  • 规格:

    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 生产地址: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115号

  • 批准日期:

    2015-07-16

  • 药品本位码:

    86902699000296

  • 【品牌】

    华北制药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二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试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而口服给药无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禁用。
    2.甲硝唑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相仿。动物试验显示甲硝唑对幼鼠具致癌作用,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若必须用药,应暂停哺乳,并在疗程结束后24~48小时方可重新哺乳。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本品中甲硝唑对大多数厌氧菌具强大抗菌作用,但对需氧菌和兼性厌氧菌无作用。抗菌谱包括脆弱拟杆菌和其他拟杆菌属、梭形杆菌、产气梭状芽孢杆菌、真杆菌、韦容球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等。其杀菌浓度稍高于抑菌浓度。甲硝唑的杀菌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厌氧菌的硝基i丕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谢中起重要作用。本品的硝基还原成一种细胞毒,从而作用于细菌的DNA代谢过程,促使细胞死亡。耐药菌往往缺乏硝基还原酶因而对甲硝唑耐药。芬布芬为一种长效的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进入体内后代谢成为联苯乙酯,可抑制环氧酶的活性,使前列腺素的合成减少而产生抗炎、镇痛及解热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甲硝唑口服吸收良好,生物利用度80%以上。口服0.25g、0.5g和2g1~2小时后的血药峰浓度(Cmax)分别为6mg/L、12mg/L和40mg/L,达峰时间(Tmax)为l~2小时。广泛分布于各组织和体液中,且能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唾液、胆汁、乳汁、羊水、精液、尿液、脓液和脑脊液等中药物的浓度均与同期血药浓度相近,并都能达到有效浓度。蛋白结合率小于20%部分在肝脏代谢。代谢物也具有抗菌作用。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7~8小时,60%~80%经肾排泄,其中20%为原形,其余为代谢物(25%为葡萄糖醛酸结合物,14%为其他代谢结合物)。10%随粪便排泄,14%从皮肤排泄。芬布芬口服后2小时左右80%被吸收。活性代谢物的血浓度在6~8小时达峰值。半衰期(t1/2)较长,约7小时,但72小时仍在血中可以测到浓度。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8%~99%。66%由尿排出,10%由呼吸道排出,10%由粪便排出。

  • 本品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6)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遗传性乳光牙,遗传性乳光牙本质,根尖周病,慢性根尖周炎,急性根尖周炎,牙根尖周炎,肥大性龈炎,四环素牙

  •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禁用。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缓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8.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9.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10.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3册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总量不超过14粒。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或颗粒。

  • 儿童禁用。

  • 老年患者因肝,肾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需监测血药浓度并注意肾脏毒性。

  • 1.本品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加强它们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2.与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可加强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而苯妥英钠排泄减慢。
    3.与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合用,可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
    4.本品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时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两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
    5.本品干扰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氢酶的测定结果,可使胆固醇﹑三酰甘油水平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