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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滴丸

  • 生产企业:

    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797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海南海口

  • 剂型:

    滴丸剂

  • 包装:

    20丸*12袋

  • 规格:

    每丸重52mg

  • 生产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

  • 批准日期:

    2015-09-06

  • 药品本位码:

    86905778000026

  • 【品牌】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消肿。用于扁桃腺炎、腮腺炎、咽喉肿痛防治传染性肝炎、小儿麻疹。

  • 尚不明确

  • 急性扁桃体炎,乳蛾,喉蛾,莲房蛾,扁桃腺炎,腮腺炎,咽喉肿痛防治传染性肝炎,急性扁桃体炎

  • 尚不明确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液补性中成药。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避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一次20~40丸,一日3次,或遵医属

    【性状】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