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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首安神颗粒

  • 生产企业: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793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陕西西安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10g*6袋*2盒/盒

  • 规格:

    每袋装10g

  • 生产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3号

  • 批准日期:

    2015-10-08

  • 药品本位码:

    86902519000185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滋补肝肾,健脾益气,养心安神。用于肝肾不足、心脾两虚所致的头晕耳鸣,神疲乏力,健忘,失眠多梦,纳差食少。

  • 尚不明确

  • 肾虚,眩晕,肝肾不足,心脾两虚,肾虚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两周为一疗程。

    【性状】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