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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芎茶调颗粒

  •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853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4g*12袋/盒

  • 规格:

    每袋装7.8g,每袋装4g(无蔗糖)

  • 生产地址:

    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滨江东路1号

  • 批准日期:

    2015-06-11

  • 药品本位码:

    86902295000157;86902295000171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2295000157[每袋装7.8g];86902295000171[每袋装4g(无蔗糖型)]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具有抗血小板凝聚,缓解小血管痉挛,改善心脑组织供血供氧,从而达到活血化瘀,活络通脉,疏风止痛之功效。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 尚不明确。

  • 风邪,头痛,恶寒,发热,鼻塞,恶寒

  • 1.孕妇忌服。
    2.出血性脑病患者禁服。

  • 1.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
    2.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
    3.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
    6.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饭后用温开水或浓茶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