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胆泻肝口服液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40027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合剂
- 包装:
10ml*10支/盒
- 规格:
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
四川省达州市农产品加工集中区(通川区魏兴镇)
- 批准日期:
2014-10-14
- 药品本位码:
86902017000250
国药准字Z10940027
中药
合剂
10ml*10支/盒
每支装10ml
四川省达州市农产品加工集中区(通川区魏兴镇)
2014-10-14
86902017000250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慎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本品清肝胆,利湿热。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尚不明确。
耳聋,耳鸣,胆囊炎,胆囊炎
孕妇慎服。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遮光,密封保存。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本品为深棕色液体,有少量沉淀;气清香,味苦。涩。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年老体弱慎用。
本品经大鼠实验性致肿实验,结果说明其具有抗炎的效应。又本品对家兔具有较好的利尿作用,另外亦显示有一定的镇痛缓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