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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角丸

  • 生产企业: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012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河北邢台

  • 剂型:

    丸剂(大蜜丸)

  • 包装:

    盒装,每盒每丸重9g

  • 规格:

    每丸重9g

  • 生产地址:

    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建业路2888号

  • 批准日期:

    2015-09-30

  • 药品本位码:

    86902611000137

  • 【品牌】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本品清肠疏风,凉血止血。本品用于血热所致的肠风便血﹑痔疮肿痛。

  • 部分患者服药后可有轻度腹泻。

  • 盆底腹膜疝,盆底腹膜膨出,痔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2.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性状】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