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
- 生产企业:
-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Suspension Drops
- 商品名:
泰诺林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007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 剂型:
混悬滴剂
- 包装:
20ml
- 规格:
15ml:1.5g
- 生产地址:
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雅路219号
- 批准日期:
2015-02-10
- 药品本位码:
86900734000072
Paracetamol Suspension Drops
泰诺林
国药准字H19990007
化学药品
混悬滴剂
20ml
15ml:1.5g
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雅路219号
2015-02-10
86900734000072
泰诺林
OTC乙类
医保乙类
否
36个月
国产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体内分布均匀。口服后0.5~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25%~50%。本品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代谢产物为葡糖醛酸及硫酸结合物。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24小时内约有3%以原形随尿排出。其血浆半衰期为l~3小时,肾功能不全时半衰期不受影响,但肝功能不全患者及新生儿、老年人半衰期有所延长,而小儿则有所缩短。能通过乳汁分泌。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小儿感冒,小儿流行性感冒,流行性感冒,偏头痛,头痛,感冒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WS1-(X-019)-2009Z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口服:滴入口中,或溶于约20倍体积的开水中摇匀后服用。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年龄1-2岁体重10-15KG一次用量1-1.5ML年龄3-6岁体重16-21KG一次用量1.5-2ML年龄7-9岁体重22-27KG一次用量2-3ML年龄10-12岁体重28-32KG一次用量3-3.5ML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本品为红色混悬液。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