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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酚伪麻美芬片(Ⅱ)

  • 生产企业: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and Dextromethorphan Hydrobromide Tablets(Ⅱ)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111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

  • 剂型:

    片剂

  • 包装:

    9片

  • 规格:

    复方

  • 生产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科技园区明珠路396号

  • 批准日期:

    2015-04-28

  • 药品本位码:

    86904554000038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需慎用。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形成而产生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能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消除鼻咽部黏膜充血,减轻鼻塞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具有止咳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感冒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运动员慎用。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苯酚伪麻片: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夜晚或临睡前服1~2片。

    【性状】

  • 1.儿童服用含酒精的饮料易引起过敏。
    2.12岁以下儿童患者请遵医嘱。

  • 60岁以上老年患者请遵医嘱。

  •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解痉药(如颠茄)、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