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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味檀香散

  • 生产企业: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589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内蒙古

  • 剂型:

    散剂(口服)

  • 规格:

    每袋装15g

  • 生产地址: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联胜街安全巷65号

  • 批准日期:

    2015-04-15

  • 药品本位码:

    86903931000135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清热润肺,止咳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黄粘稠。

  • 尚不明确

  • 肺热咳嗽,慢性支气管炎,肺热咳嗽

  • 尚不明确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痰多、质粘厚或稠黄,咯吐不爽,或有身热,口干欲饮。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儿童、老人、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3克,一日1~2次。

    【性状】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