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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开灵分散片

  •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564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黑龙江鹤岗

  • 剂型:

    片剂

  • 包装:

    0.4g*18片/盒。

  • 规格:

    每片重0.4g

  • 生产地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高科技工业园区三精路6号

  • 批准日期:

    2015-05-21

  • 药品本位码:

    86903704000218

  • 【品牌】

    三精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药物过量】

    严格遵守药物剂量。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 尚不明确。

  • 急性扁桃体炎,乳蛾,喉蛾,莲房蛾,急性咽炎,小儿发烧,急性支气管炎,感冒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本品可直接口服,也可将本品放入适量温开水中,待分散均匀后再口服,一次2~4片,一日一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或棕黄色片;味甜、微苦。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