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咳宁口服液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0096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合剂
- 包装:
盒装
- 规格:
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南海路
- 批准日期:
2015-08-18
- 药品本位码:
86903860001104
国药准字Z10980096
中药
合剂
盒装
每支装10ml
包头市东河区南海路
2015-08-18
86903860001104
OTC甲类
医保乙类
否
24个月
国产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镇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气喘。
尚不明确。
伤风咳嗽,支气管哮喘,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哮喘,哮喘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3.糖尿病患者及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用1周病情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置阴凉处。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1.本品不应与优降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2.本品不应与磺胺嘧啶、呋喃妥因同用。
3.本品不应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