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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花烧伤软膏(紫花烧伤膏)

  • 生产企业:

    山东润泽紫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30029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山东菏泽

  • 剂型:

    软膏剂

  • 包装:

    20g/支。

  • 规格:

    (1)每支装10g;(2)每支装20g;(3)每支装40g;(4)每支装200g

  • 生产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丹阳工业园华润路1号

  • 批准日期:

    2015-02-28

  • 药品本位码:

    86904099000029;86904099000036;86904099000043;86904099000012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4099000029[每支装20g];86904099000036[每支装10g];86904099000043[每支装200g];86904099000012[每支装40g]

  • 【品牌】

    华润康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清热凉血,化瘀解毒,止痛生肌。本品用于水火烫伤﹑电灼伤。

  • 尚不明确。

  • 烧伤,烫伤,电灼伤,酸烧伤,电灼伤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孕妇慎用。
    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
    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外用,清洁患处,将药膏均匀涂敷于患处,一日1-2次。采用湿润暴露疗法。

    【性状】

    本品为紫棕色软膏,气微香。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