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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 生产企业:

    海南万州绿色制药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Paracetamaol Drop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6020111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海南万宁

  • 剂型:

    口服溶液剂

  • 包装:

    30ml/瓶

  • 规格:

    10%

  • 生产地址:

    海南省万宁市水声

  • 批准日期:

    2015-09-15

  • 药品本位码:

    86905823000018

  • 【品牌】

    蜜雪儿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
    2.虽然哺乳期妇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品或本品代谢产物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使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儿童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发热,轻度疼痛,中度疼痛,头痛,关节痛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滴入口中,或溶于约20倍体积的开水中摇匀后服用。

    【性状】

    本品为淡红色或红色的澄清液体;臭芳香,味微苦,可加适宜调味剂

  • 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