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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膏

  • 生产企业:

    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6267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湖南永州

  • 剂型:

    煎膏剂(膏滋)

  • 包装:

    250g/盒

  • 规格:

    每瓶装250g;每瓶装125g;每瓶装400g

  • 生产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湖南零陵工业园区

  • 批准日期:

    2015-03-25

  • 药品本位码:

    86904976000234;86904976000128;86904976000111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4976000234[每瓶装250g];86904976000128[每瓶装125g];86904976000111[每瓶装400g]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现代药理研究表明,当归能明显促进血红蛋白及红细胞生成,能够扩张血管、增加局部血流量,抗血栓形成;熟地黄能够促进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合成;白芍有良好的镇痛、解痉、增强细胞免疫功能;川芎可扩张血管,抑制血小板凝集,改善微循环,并有降压、镇静作用,小剂量促进、大剂量抑制子宫平滑肌运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调经养血。用于血虚所致的月经量少,色淡,头晕乏力。

  • 尚不明确

  • 血虚,贫血,月经失调,贫血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头晕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闭,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0876(ZD-0876)-2002-2012Z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用法如下:口服,一次14~21克,一日3次。

    【性状】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