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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杉碱甲片

  • 生产企业: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Huperzine A Tablets

  • 商品名:

    哈伯因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40156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河南

  • 剂型:

    片剂

  • 包装:

    0.05mg*48片/盒

  • 规格:

    50μg

  • 生产地址:

    河南省巩义市竹林镇

  • 批准日期:

    2015-03-05

  • 药品本位码:

    86903096000087

  • 【品牌】

    太龙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对真性ChE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易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促进记忆再现和增强记忆保持的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由于本品用量极小,目前尚无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的药物检测方法。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口服吸收迅速而完全,分布亦快,分布相半衰期(t1/2α)为9.8分钟,生物利用度高,排泄缓慢,消除相半衰期(t1/2β)为247.5分钟,主要通过尿液以原型及代谢产物形式排出体外。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 格斯特曼综合征,传染性痴呆病,格-斯二氏综合征,格斯特曼-施特劳斯纳综合征,格斯特曼综合症,单发脑梗死性痴呆,单发性脑梗死痴呆

  •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