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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溴酸右美沙芬溶液

  • 生产企业:

    上海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655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上海

  • 剂型:

    口服溶液剂

  • 包装:

    0.2%*100ml/瓶

  • 规格:

    0.2%

  • 生产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65号

  • 批准日期:

    2015-01-27

  • 药品本位码:

    86900812000048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药物过量】

    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药物毒理】

    1.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
    2.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从胃肠道完全吸收,2小时左右达血药峰浓度(Cmax),消除相半衰期(t1/2β)约4小时,经肝脏代谢,其原形及代谢产物主要由肾脏排泄。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1.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2.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干咳,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咽炎,支气管炎,咳嗽,咳嗽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1.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一次15ml,一日3次。
    2.儿童每日按1mg/kg体重,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

    【性状】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 1.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及抗抑郁药并用。
    2.本品不宜与乙醇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并用,因可增强对中枢的抑制作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