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味党参丸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3020215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丸剂(水丸)
- 包装:
0.25g*30丸*2板
- 规格:
每丸重0.25g,1g
- 生产地址:
青海省德令哈市天峻西路2号
- 批准日期:
2015-05-19
- 药品本位码:
86905930000277;86905930000222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5930000277[每丸重0.25g];86905930000222[每丸重1g]
国药准字Z63020215
中药
丸剂(水丸)
0.25g*30丸*2板
每丸重0.25g,1g
青海省德令哈市天峻西路2号
2015-05-19
86905930000277;86905930000222
86905930000277[每丸重0.25g];86905930000222[每丸重1g]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禁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本品含有活性因子,具有强渗透力,直接进入血液斩断血体蛋白变异,杀灭病毒,抑制变异基因复制;
2.本品改善微循环,促进皮肤新陈代谢。
3.本品激活造血功能双向调节,提高人体免疫力,抗复发性强。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消炎止痛,愈疮疡,除黄水。用于痹病,“冈巴”病,四肢关节红肿疼痛,伸屈不利,湿疹,牛皮癣,陷蚀癣,疠痛,亚玛虫病及麻风病。
部分患者出现心悸,胸闷,四肢麻木,口唇发紫,恶心等症状者,应减量或停服。
痹病,“冈巴”病,湿疹,牛皮癣,陷蚀癣,疠痛,亚玛虫病,银屑病
孕妇禁用。
部分患者出现心悸,胸闷,四肢麻木,口唇发紫,恶心等症状者,应减量或停服。
密封,置阴凉处。
口服,一次12丸,一日3次。
本品为黄色水丸;气微香,味苦。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为避免与其他任何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在服用其他药物时,切记向医生或药剂师做系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