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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疤膏

日期:2018-12-17
除疤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109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软膏剂

规格:每支装50g

生产地址:郑州高新区雪松路6号

批准日期:2015-04-09

药品本位码:86903258000016

适应症

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品牌

密丽

不良反应

偶有刺激或皮疹出现,停用几日或减少用量后,如无不适可继续使用。

相关疾病

烧伤,增生性疤痕,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

禁忌

1.创面未愈合者忌用;
2.二岁以下婴幼儿忌用;
3.硬损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
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
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用药

二岁以下婴幼儿忌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闭,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试行)WS-5099(B-0099)-2002

用法用量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1-2次。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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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南郑州

编号:豫20150072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72963269-4

法定代表人:苏撒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余兴台

日常监管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陈九如、常晓艳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苏撒

质量负责人:陈志朋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区雪松路6号

生产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松路6号:软膏剂((外用)(含中药前处理))***

生产范围: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松路6号:软膏剂((外用)(含中药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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