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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毒清锭

日期:2018-12-13
热毒清锭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3537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锭剂

规格:每锭重3.2g

生产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开发区内

批准日期:2015-06-09

药品本位码:86904880000054

适应症

疏风清热,解毒消肿,化瘀止痛。用于咽痛,咽干,灼热症状的改善。

不良反应

口感腥苦,个别患者出现恶心呕吐,胃脘痛等副反应,另有个别患者服药后有睡意感等现象。

相关疾病

咽炎,咽炎

禁忌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从事高空作业者或驾驶员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含服或口服,一至九岁一次0.16~0.32克,十岁以上一次0.32~0.64克,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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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福建漳州

编号:闽20170004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913506007775265032

法定代表人:傅献玮

发证日期:2017-03-22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剑平

日常监管机构:漳州市芗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金晨、朱璧洁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蔡伟明

质量负责人:刘俊仁

注册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开发区内

生产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开发区内:搽剂***

生产范围: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开发区内: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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