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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泻叶颗粒

日期:2018-12-06
番泻叶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1000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江苏扬州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克

生产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李典镇新坝吴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69号

批准日期:2015-08-17

药品本位码:86901741000352

适应症

泻热行滞,通便。用于便秘。

品牌

星斗药业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便秘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过敏体质者慎用。
5.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棕色颗粒;有特殊香气,味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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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江苏扬州

编号:苏20160375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91321000703913666X

法定代表人:傅和祥

发证日期:2018-08-20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樊路宏

日常监管机构: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郑?颖、李磊、缪建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王军

质量负责人:俞恒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李典镇新坝吴桥

生产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李典镇新坝吴桥:片剂、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原料药、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江苏省扬州市李典镇新坝吴桥:片剂、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原料药、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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