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长春宝口服液

日期:2018-12-10
长春宝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3113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荷包湖农场二支沟南

批准日期:2015-08-28

药品本位码:86901950000259

适应症

补益气血,调和阴阳,滋肝肾,健脾胃,强筋骨。本品主要用于中老年人身体虚弱,肝肾亏损所致的精神疲乏,头晕目眩,腰腿酸软,眼花耳鸣,健忘失眠,心悸,气短,浮肿,夜多小便等症,也可作为高脂血症的高血压病人的辅助治疗。

品牌

芸峰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脾虚,肝肾亏损,肾虚,高脂血症,高血压,神经衰弱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感冒发热或者燥热时暂停服药。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补益气血,调和阴阳,滋肝肾,健脾胃,强筋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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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编号:鄂20180315

分类码:Zab

机构代码:91420112177665593E

法定代表人:冯兴国

发证日期:2018-01-04

有效期至:2023-01-03

发证机关: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刘文斌

日常监管机构: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徐胜东、高山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冯启国

质量负责人:李锋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荷包湖农场二支沟南荷花大道199号1栋1层(15)

生产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云梦经济开发区屈原大道12号:糖浆剂、煎膏剂(膏滋)、合剂、露剂、酊剂、酒剂(含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湖北省孝感市云梦经济开发区屈原大道12号:糖浆剂、煎膏剂(膏滋)、合剂、露剂、酊剂、酒剂(含中药提取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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