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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胶口服液

日期:2018-12-05
阿胶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56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天津

剂型:合剂(口服液)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八支路1号

批准日期:2015-12-16

药品本位码:86900946000013

适应症

补血滋阴,润燥。用于血虚阴亏所致面色萎黄,眩晕心悸,肢体无力,心烦不眠,肺燥咳嗽,及缺铁性贫血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眩晕,贫血,缺铁性贫血,眩晕

禁忌

糖尿病患者、外感发热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适宜人群

免疫力低下者。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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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天津

编号:津20150034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120000103542718C

法定代表人:张彦森

发证日期:2015-12-20

有效期至:2020-12-19

发证机关: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签发人:林立军

日常监管机构: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凤安 刘朋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张彦森

质量负责人:苗淑杰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八支路1号

生产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八支路1号: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糖浆剂,橡胶膏剂,中药提取,口服液***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工业园区五号路:中药材前处理***

生产范围: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八支路1号: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糖浆剂,橡胶膏剂,中药提取,口服液***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工业园区五号路:中药材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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