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全大补丸(浓缩丸)

日期:2018-12-10
十全大补丸(浓缩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597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重庆

剂型:丸剂

规格: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生产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13号

批准日期:2015-08-26

药品本位码:86900975000053

适应症

温补气血。用于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四肢不温。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气血两虚,自汗,月经量多,月经失调,贫血,眩晕,心律失常,气血两虚

禁忌

1.孕妇忌用。
2.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感风寒、风热,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赤石脂或其制剂。
5.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因此有实热者忌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期间出现口干,便干,舌红,苔黄等症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用。

儿童用药

1.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赤石脂或其制剂。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具有增强免疫功能的作用。
2.防护CsA肾毒性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8-10丸,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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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重庆

编号:渝20150063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20355271-0

法定代表人:胡黎明

发证日期:2015-12-22

有效期至:2020-12-21

发证机关: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马琳

日常监管机构:江津区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立 杨桥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胡黎明

质量负责人:程地英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13号

生产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13号:片剂,茶剂,颗粒剂,丸剂(浓缩丸、水丸、水蜜丸、大蜜丸、小蜜丸),胶囊剂***重庆市涪陵区百花路8号: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重庆市江津区洞子口: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13号:颗粒剂,茶剂,片剂,丸剂(浓缩丸、水丸、水蜜丸、大蜜丸、小蜜丸),胶囊剂***重庆市涪陵区百花路8号: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车间归属企业: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车间性质:集团内部共用)***重庆市江津区洞子口:中药提取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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