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清热颗粒

日期:2018-12-10
感冒清热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378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重庆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2g

生产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13号

批准日期:2015-09-06

药品本位码:86900975000480

适应症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本品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圣路易斯型脑炎,圣路易脑炎,副流行性感冒,副流感,副流感病毒感染,类流感,仙台病毒感染,头痛,副流感,副流感病毒感染,类流感,仙台病毒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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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重庆

编号:渝20150063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20355271-0

法定代表人:胡黎明

发证日期:2015-12-22

有效期至:2020-12-21

发证机关: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马琳

日常监管机构:江津区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立 杨桥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胡黎明

质量负责人:程地英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13号

生产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13号:片剂,茶剂,颗粒剂,丸剂(浓缩丸、水丸、水蜜丸、大蜜丸、小蜜丸),胶囊剂***重庆市涪陵区百花路8号: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重庆市江津区洞子口: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13号:颗粒剂,茶剂,片剂,丸剂(浓缩丸、水丸、水蜜丸、大蜜丸、小蜜丸),胶囊剂***重庆市涪陵区百花路8号: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车间归属企业: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车间性质:集团内部共用)***重庆市江津区洞子口:中药提取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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