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窦炎口服液

日期:2018-12-06
鼻窦炎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16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重庆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百花路8号

批准日期:2015-01-13

药品本位码:86900974000139

适应症

疏散风热,清热利湿,宣通鼻窍。本品用于风热犯肺,湿热内蕴所致的鼻塞不通,流黄稠涕;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品牌

太极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上颌窦后鼻孔息肉,鼻炎,鼻窦炎,鼻窦囊肿,鼻窦炎,鼻窦炎,鼻窦炎,鼻炎,鼻窦炎,鼻窦炎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遮光,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2000版药典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20日为一疗程。

性状

本品为深棕黄色至深棕褐色的液体;气芳香,味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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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重庆

编号:渝20150020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5001082031989779

法定代表人:刘超

发证日期:2015-12-22

有效期至:2020-12-21

发证机关: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马琳

日常监管机构:南岸区分局 涪陵区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王庆江 刘学军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刘超

质量负责人:刘伟霞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龙路2号

生产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龙路2号:片剂,散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微丸),胶囊剂***重庆市涪陵区百花路8号:合剂,糖浆剂,酒剂,酊剂,流浸膏剂,煎膏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口服液***重庆市经开区茶园鹿角组团C分区C30-1/02号:成品常温库***重庆市涪陵区银滩路1号:片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微丸),颗粒剂***

生产范围:重庆市南岸区江龙路2号:片剂,散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微丸),胶囊剂***重庆市涪陵区百花路8号:合剂,糖浆剂,酒剂,酊剂,流浸膏剂,煎膏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车间归属企业: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车间性质:集团内部共用),口服液***重庆市经开区茶园鹿角组团C分区C30-1/02号:成品常温库(租用)***重庆市涪陵区银滩路1号:片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微丸),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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