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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菊片

日期:2018-12-09
香菊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0503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陕西汉中

剂型:片剂

规格:素片每片重0.3g(糖衣片);每片重0.32g(薄膜衣片)

生产地址:陕西汉中白云工业园

批准日期:2015-08-05

药品本位码:86902354000388;86902354000432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2354000388[素片每片重0.3g];86902354000432[每片重0.32g(

适应症

辛散祛风,清热通窍。用于治疗急、慢性鼻窦炎、鼻炎。

品牌

甲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急性鼻窦炎,慢性鼻窦炎,鼻炎,鼻窦炎,鼻炎,慢性鼻窦炎

禁忌

忌辛辣、鱼腥食物。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凡外感风寒之鼻塞、流清涕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急性鼻炎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YBZ12122004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黑色;气微香、味酸、微苦、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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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陕西汉中

编号:陕20160024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6107007326869419

法定代表人:姚康宁

发证日期:2018-06-14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应宏锋

日常监管机构: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曹新文、宋俊成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姚康宁

质量负责人:李刚

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汉中白云工业园(城固县三里桥)

生产地址:陕西汉中白云工业园:颗粒剂,片剂,胶囊剂***

生产范围:陕西汉中白云工业园:颗粒剂,片剂,胶囊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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