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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脑薄荷柳酯乳膏

日期:2018-12-07
樟脑薄荷柳酯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415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上海

剂型:乳膏剂

规格:樟脑5%,薄荷脑5%,水杨酸甲酯5%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889号

批准日期:2015-01-29

药品本位码:86900774000254

适应症

用于头痛、头昏,虫咬、蚊叮,消肿、止痛。

不良反应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相关疾病

偏头痛,毒虫咬伤,皮肤瘙痒症,神经痛,眩晕,偏头痛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哮喘患者应远离本品。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通过胎盘,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小儿避免大面积应用,特别是在寒冷天气。

老人用药

老人避免大面积应用,特别是在寒冷天气。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樟脑、薄荷脑、水杨酸甲酯均为皮肤刺激剂、能增进局部血液循环以缓解肿胀、并有轻微止痒、止痛、消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作用类别

本品为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外用。头痛、头昏时涂于太阳穴处,鼻塞时涂于鼻腔内,其他则涂在患处。一日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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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上海

编号:沪20160029

分类码:Hb

机构代码:913100007030684906

法定代表人:谢炳

发证日期:2016-05-27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尧水

日常监管机构: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朱�刚、孙加红、徐陈洪、任玮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徐子平

质量负责人:高天坤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889号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889号:小容量注射剂(激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

生产范围: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889号:小容量注射剂(激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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