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金感欣片

日期:2018-12-10
金感欣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177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上海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重0.5g

生产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沈砖公路363号

批准日期:2016-04-08

药品本位码:86900657000012

适应症

清热疏风,解毒止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咽痒,咳嗽咯痰。

品牌

鞠氏

不良反应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相关疾病

感冒,感冒

禁忌

孕妇忌服。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金刚烷胺。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用本品可能会引起轻度嗜睡,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以免发生事故。
4.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带有花白点的浅褐色片;味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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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上海

编号:沪20160119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3100007294335990

法定代表人:鞠洪福

发证日期:2017-06-12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尧水

日常监管机构: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阮华明 崔君健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鞠洪福

质量负责人:庞保枝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沈砖公路363号

生产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沈砖公路363号:片剂、硬胶囊剂、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上海市青浦区沈砖公路363号:片剂、硬胶囊剂、中药提取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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