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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肺止咳丸

日期:2018-12-13
清肺止咳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3020207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青海

剂型:丸剂(水丸)

规格:每丸重0.25g

生产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三路18号

批准日期:2015-04-03

药品本位码:86905936000103

适应症

清热止咳,利肺化痰。用于扩散伤热,陈旧热,波动热引起的肺炎,肺脓肿,感冒咳嗽,胸部疼痛,咯脓血。

品牌

久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蜂窝肺综合征,蜂窝肺综合症,小儿肺炎,小儿急性肺炎,小儿急性支气管肺炎,肺脓肿,感冒,小儿肺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含木香马兜铃药材,该药材含有马兜铃酸,马兜铃酸可引起肾脏损害等不良反应。
2.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定期检查肾功能,如发现肾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
3.儿童及老年人慎用,孕妇、婴幼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婴幼儿禁用。儿童慎用。

老人用药

老年人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执行标准

药品注册标准:批件号:2002ZF0108;标准号:WS-592(Z-137)-2002。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5丸,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紫红色水丸,气微、味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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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青海

编号:青20160013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916300007104119000

法定代表人:久美彭措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许存和

日常监管机构: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宋尚瑾 鲍广文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久美彭措

质量负责人:李建栋

注册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三路18号

生产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三路18号:硬胶囊剂,丸剂(水丸),颗粒剂***

生产范围: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三路18号:硬胶囊剂,丸剂(水丸),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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