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养生精口服液(古汉养生精)

日期:2018-12-09
古汉养生精口服液(古汉养生精)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74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湖南衡阳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1号(雁峰区工业项目集聚区)

批准日期:2015-08-10

药品本位码:86905019001355

适应症

滋肾益精,补脑安神。用于头晕心悸,目眩耳鸣,健忘失眠,阳痿遗精,疲乏无力。亦可用于脑动脉硬化,冠心病,前列腺增生,更年期综合征,病后虚弱等症。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脑动脉硬化,冠心病,前列腺增生,更年期综合征,病后虚弱,冠心病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作用类别

本品为虚证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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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湖南衡阳

编号:湘20170079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43040079688025XK

法定代表人:刘炳成

发证日期:2017-10-23

有效期至:2022-03-02

发证机关: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梁毅恒

日常监管机构: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唐春辉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刘炳成

质量负责人:唐康喜

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1号(雁峰区工业项目集聚区)

生产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1号(雁峰区工业项目集聚区):片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合剂,口服溶液剂***

生产范围: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1号(雁峰区工业项目集聚区):片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合剂,口服溶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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