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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日期:2018-12-14
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313

英文名称:Levofloxacin Hydrochloride Eye Drop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眼用制剂

规格:0.3%(按C18H20FN3O4计)

生产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富安西巷57号

批准日期:2015-06-18

药品本位码:86905911000494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

不良反应

1.最常报道的不良反应是暂时性视力下降﹑发烧﹑一过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发生率约1%~3%。
2.其他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相关疾病

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细菌性结膜炎

禁忌

对盐酸左氧氟沙星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及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2.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使用。
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心血管虚脱﹑丧失知觉﹑血管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由于目前还没有对怀孕妇女进行充分的控制性研究,因此对于怀孕妇女,只有在判断药物的潜在利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才能使用本品。
2.根据氧氟沙星的数据,推测左氧氟沙星可通过人乳汁排泄,因此哺乳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1.1岁以下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立。
2.只有在判断药物的潜在利益大于对儿童的潜在风险时,才能使用本品,或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其他成人患者无明显差别。

药物相互作用

1.某些喹诺酮类药物全身服用时可增加茶碱的血药浓度,干扰咖啡因的代谢。
2.增加口服抗凝药华法林及其衍生物的作用。
3.如果同服环孢菌素,患者可能会有一过性血清肌酐升高。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左氧氟沙星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细菌拓朴异构酶Ⅳ及DNA旋转酶(均为Ⅱ型拓朴异构酶)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而达到抗菌作用。
2.左氧氟沙星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
(1)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氏菌属、枸橼酸杆菌、不动杆菌属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球菌等革兰阴性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
(2)对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
3.遗传毒性:左氧氟沙星Ames试验、CHO/HGPRT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大鼠程序外DNA合成试验(UDS)、小鼠体内姐妹染色体交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体外CHL细胞株染色体畸变试验、CHL/IU细胞株姐妹染色体交换试验结果均为阳性。
4.生殖毒性:
(1)大鼠妊娠前、妊娠初期经口给药剂量达360mg/kg(相当于眼科临床上最大推荐剂量的2900倍)时,对雌、雄动物的生殖能力和胎儿均未见影响。
(2)大鼠在器官形成期给药,剂量达90mg/kg时,对胎儿和新生儿均无明显影响。
(3)家兔经口给药50mg/kg时,未出现胚胎、胎儿致死以及胎儿生长迟缓作用,也未出现致畸作用。
(4)大鼠围产期、授乳期经口给药达360mg/kg时,对动物的分娩、授乳以及出生儿均未见明显影响。
5.致癌作用:大鼠掺食法给予左氧氟沙星高达100mg/kg/天,连续给药2年,未见致癌作用。

药代动力学

1.给予15名健康成人志愿者15天的QUIXINTM滴眼液,测定不同时间点左氧氟沙星血浆浓度:
(1)用药后1小时左氧氟沙星平均血药浓度的范围为0.86ng/ml(第1天)-2.05ng/ml(第15天)。
(2)开始2天每2小时滴眼一次,每天共8次,第4天测得左氧氟沙星平均最大血药浓度为2.5ng/ml,平均最大血药浓度第1天为0.94ng/ml,第15天增加至2.15ng/ml,低于报道的左氧氟沙星标准口服剂量最大血药浓度1000倍以上。
2.30名健康成人志愿者滴入一滴QUIXINTM滴眼液,测定不同时间点泪液中左氧氟沙星的浓度,结果60分钟内平均泪液浓度为34.9μg/ml至221.1μg/ml,滴眼后4、6小时平均泪液浓度分别为17.0μg/ml和6.6μg/ml,这些浓度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1.将本品滴入眼睑内。
2.一日3~5次,一次1~2滴。
3.推荐疗程:细菌性结膜炎7天﹑细菌性角膜炎9~14天,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淡黄绿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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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宁夏银川

编号:宁20150004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22774855-8

法定代表人:何仲彤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马云海

日常监管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徐世明、张翠红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何仲彤

质量负责人:刘向红

注册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富安西巷57号

生产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富安西巷57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眼用制剂(眼用凝胶剂、滴眼剂),原料药,小容量注射剂***宁夏银川滨河新区水润东路2号:中药前提取,原料药***

生产范围: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富安西巷57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眼用制剂(眼用凝胶剂、滴眼剂),原料药(美洛昔康、兰索拉唑、苄达赖氨酸、苯磺酸氨氯地平、羟苯磺酸钙),小容量注射剂***宁夏银川滨河新区水润东路2号:中药前提取,原料药(羟苯磺酸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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