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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凉油

日期:2018-12-19
清凉油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2020622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软膏剂

规格:每盒装10g

生产地址:南通市孩儿巷北路74号

批准日期:2015-06-15

药品本位码:86901611000062

适应症

本品清凉散热,醒脑提神,止痒止痛。用于感冒头痛,中暑,晕车,蚊虫叮咬。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蚊子叮咬,热射病,重症中暑,毒虫咬伤,晕动病,流行性感冒,头痛,眩晕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眼睛、外阴等皮肤粘膜及破损处禁用。
2.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3.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闭。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第一册

用法用量

外用,涂擦于额角太阳穴、眉间印堂穴或鼻孔周围,虫咬,烧烫伤涂于局部损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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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江苏南通

编号:苏20160296

分类码:Zab

机构代码:913206021382998775

法定代表人:李祝军

发证日期:2016-05-09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叶耀宇

日常监管机构: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金波、尹玉、张海霞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李祝军

质量负责人:郭佩

注册地址:南通市孩儿巷北路74号

生产地址:南通市孩儿巷北路74号:软膏剂,搽剂,原料药***

生产范围:南通市孩儿巷北路74号:软膏剂,搽剂,原料药(薄荷脑、薄荷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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