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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宫七味散

日期:2018-12-05
暖宫七味散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0233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散剂

规格:每袋装15g

生产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远五纬路

批准日期:2015-04-13

药品本位码:86903891001913

适应症

调经养血、暖宫止痛、消炎止带,用于心、肾“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头晕耳鸣、疲乏无力、宫冷不孕及更年期综合症。

品牌

三花

不良反应

尚未明确。

相关疾病

调经养血,暖宫止痛,消炎止带,气滞腰痛,月经不调,不孕症,更年期综合症,月经不调

禁忌

尚未明确。

注意事项

尚未明确。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未明确。

儿童用药

尚未明确。

老人用药

尚未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蒙药分册ZZ-8423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3g,一日1~2次。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辛、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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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编号:内20160002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150100701208517U

法定代表人:郝艳涛

发证日期:2015-12-23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杨玺

日常监管机构: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李征 高前梅 贾丽华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郝艳涛

质量负责人:刘海华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

生产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远五纬路:凝胶剂、灌肠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鼻用制剂(滴鼻剂)、洗剂、酊剂(含外用,含激素类)、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散剂、糖浆剂、合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煎膏剂、茶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远五纬路:片剂,散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溶液剂(外用)(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鼻用制剂(滴鼻剂),茶剂,合剂,煎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凝胶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灌肠剂,酊剂(含外用,含激素类),糖浆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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