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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锌颗粒

日期:2018-12-14
甘草锌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53318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颗粒剂

规格:5g

生产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69号

批准日期:2015-12-31

原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2277

药品本位码:86901580000094

适应症

1.由于锌缺乏症引起的儿童厌食、异食癖、生长发育不良。
2.寻常型痤疮。
3.口腔溃疡症。

品牌

瑞年

不良反应

大剂量长期使用,个别人可能出现排钾潴钠和轻度浮肿,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相关疾病

神经性厌食症与神经性贪食症,神经性食欲不振与神经性贪食症,神经性厌食症,锌缺乏,烧伤,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

禁忌

急性或活动性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应在确诊为缺锌症时使用,如需长期服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心肾功能不全和高血压患者慎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用药

(1)常用剂量,每日按体重0.5~1.5mg/kg元素锌计算,分3次服用。也可按儿童包装规格使用:1~5岁,一次0.75g,一日2~3次;6~10岁,一次1.5g,一日2~3次;11~15岁,一次2.5g,一日2~3次,开水冲服。
(2)保健营养性补锌,按儿童包装规格使用,一次1.5g,一日2~3次。

老人用药

尚未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勿与牛奶同服。
2.本品勿与铝盐、钙盐、碳酸盐、鞣酸等同时使用。
3.本品可降低青霉胺、四环素类药品的作用。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锌为体内多种酶的重要组成成份,具有促进生长发育、改善味觉、加速伤口愈合等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矿物质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1包,一日2-3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混悬颗粒;味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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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江苏南京

编号:苏20160011

分类码:Hab

机构代码:91320115756897698W

法定代表人:蒋昊翔

发证日期:2018-11-08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王越

日常监管机构: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宁翔德、邱璐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鹿茸

质量负责人:钱世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69号

生产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69号:滴眼剂(多剂量)、滴眼剂(单剂量)、硬胶囊剂(抗肿瘤药)、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片剂(含抗肿瘤药)、颗粒剂、凝胶剂、眼用凝胶剂、口服液、原料药(抗肿瘤药:吉美嘧啶、奧替拉西钾、奥沙利铂)、原料药(盐酸丙美卡因)***

生产范围: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69号:滴眼剂(多剂量)、滴眼剂(单剂量)、硬胶囊剂(抗肿瘤药)、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片剂(含抗肿瘤药)、颗粒剂、凝胶剂、眼用凝胶剂、口服液、原料药(抗肿瘤药:吉美嘧啶、奧替拉西钾、奥沙利铂)、原料药(盐酸丙美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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