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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胆川贝液

日期:2018-12-08
蛇胆川贝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6239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糖浆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土五公路三公里处

批准日期:2015-07-27

药品本位码:86903403000045

适应症

本品用于祛风止咳,除痰散结。用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中的风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咳痰不爽或久咳不止。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国家《国家药品标准(修订)颁布件WS3-B1832-94-2011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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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吉林长春

编号:吉20160076

分类码:ZbY

机构代码:24381285-5

法定代表人:侯淑华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崔洪海

日常监管机构: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王旭东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侯淑华

质量负责人:国建新

注册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土五公路三公里处

生产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土五公路三公里处:颗粒剂,糖浆剂,片剂,酒剂,胶剂,煎膏剂,丸剂(蜜丸、水丸),口服混悬剂(混悬剂),中药饮片***

生产范围:长春市双阳区土五公路三公里处:片剂,煎膏剂,胶剂,颗粒剂,糖浆剂,酒剂,丸剂(蜜丸、水丸),口服混悬剂(混悬剂),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蒸制、炙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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