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维赖氨酸口服溶液

日期:2018-12-11
五维赖氨酸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3552

英文名称:Five Vitamins and Lysine Hydrochloride Oral Solution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口服溶液剂

规格:复方

生产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八达路

批准日期:2015-02-10

药品本位码:86903753000139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儿童多种维生素缺乏所引起的多种疾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维生素缺乏症,维生素缺乏症

禁忌

1.维生素A、维生素D过多症患者禁用。
2.高钙血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慢性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所含五种维生素均为维持机体正常代谢和身体健康必不可少的物质,缺乏时可因代谢障碍而导致多种疾病;赖氨酸为人体必需氨基酸,具有促进生长发育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作用类别

本品为维生素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婴儿一次3-5毫升,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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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黑龙江牡丹江

编号:黑20160041

分类码:Hb

机构代码:72137710-7

法定代表人:邱成飞

发证日期:2016-10-19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王国才

日常监管机构: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侯庆山、王连升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牟书才

质量负责人:安柏晶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八达村西

生产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八达路:口服溶液剂***

生产范围:牡丹江市爱民区八达路:口服溶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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